人民检察院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参赛作品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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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CDGP-********5073采购人(全称):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品儒传媒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参赛作品采购(2)采购计划编号:常财采计[2017]000903(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286,800(元)大写:贰拾捌万陆仟捌佰元(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 2017年08月30日,完成日期:2017年09月06日。总日历天数: 7天。地点:常德市方式:正确履行4.付款:
甲方审片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合同在第 1次支付前组织验收√简单验收一般程序验收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7年08月30日 生效。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 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08月29日合同订立地点:常德市10.补充条款




甲 方: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公章)法定代表人:余湘文委托代理人:黄向前电 话:189*****366传 真:乙 方:湖南品儒传媒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 刘晟烨委托代理人:刘晟烨电 话: 139*****969传 真: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大支行帐 号: ****************9256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 微电影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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