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特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兴义市中央湿地公园景观工程一标段(监理)预中标结果

山地特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兴义市中央湿地公园景观工程一标段(监理)预中标结果

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兴义市万峰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山地特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兴义市中央湿地公园景观工程一标段(监理招标)进行招标, 并于2017/8/30 9:1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州公易建〔201707〕0379号-1

标段(包)名称: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山地特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兴义市中央湿地公园景观工程一标段(监理招标)

招标代理: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兴义市万峰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30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一)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骅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分: 84.36 项目负责人: 葛正江 报价(元): 0.5

业绩: 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总分: 68.02 项目负责人: 张均平 报价(元): 0.5

业绩: 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 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分: 67.65 项目负责人: 李宏 报价(元): 0.5

业绩: 无

公 示 期: 2017年08月31日至2017年09月04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 湿地公园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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