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太阳山森林公园(鼎城石板滩镇)石煤自燃点勘查中标结果

国土资源局太阳山森林公园(鼎城石板滩镇)石煤自燃点勘查中标结果



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CDGP-********4906采购人(全称):常德市国土资源局(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常德工程勘察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太阳山森林公园(鼎城石板滩镇)石煤自燃点勘查(2)采购计划编号:常财采计[2017]000520(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463,200(元)大写:肆拾陆万叁仟贰佰元(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 2017年06月26日,完成日期:2017年08月10日。总日历天数: 45天。地点:常德市方式:正确履行4.付款:
本项目勘查总经费为肆拾陆万叁仟贰佰元整(463200元),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1次)《关于推进三山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精神,常德市政府和鼎城区政府各承担一半工作经费。因此,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支付经费贰拾叁万壹仟陆佰元整(231600元)。提交成果报告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合同在第 1次支付前组织验收简单验收√一般程序验收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7年06月26日 生效。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 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06月26日合同订立地点:常德10.补充条款




甲 方: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公章)法定代表人:吴德新委托代理人:彭建武电 话:137*****188传 真:乙 方:湖南省常德工程勘察院(公章)法定代表人: 肖湘辉委托代理人:蒋宗满电 话: 138*****089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行帐 号: ****************154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查 自燃点 森林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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