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公安局证眼雷达测速仪、闯红灯抓拍设备项目(GZIT2008-TP0038)谈判结果公告
从化市公安局证眼雷达测速仪、闯红灯抓拍设备项目(GZIT2008-TP0038)谈判结果公告
从化市公安局证眼雷达测速仪、闯红灯抓拍设备项目谈判结果公告
此次从化市公安局证眼雷达测速仪、闯红灯抓拍设备项目(项目编号:GZIT2008-TP0038),经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其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GZIT2008-TP0038;
二、项目名称:从化市公安局证眼雷达测速仪、闯红灯抓拍设备项目;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以下两个子项目,投标人可以分别兼投两个子项目,可兼中。兼投各子项目者必须对子项目分别报价。
子项目一:从化市公安局采购证眼雷达测速仪4套;
子项目二:从化市公安局采购闯红灯抓拍设备1套;
四、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实施和验收;
五、成交供应商确定日期:2008年9月19日;
六、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发出日期:2008年9月11日;
七、谈判结果:成交供应商名称:子项目1、子项目2中标人均为:沈阳阿童木交通高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沈阳棋盘山水库宾馆;成交金额分别为:243,200.00元和82,000.00元;成交服务费分别为:2,918.00元和984.00元,合计3,902.00元
八、本项目采购人:从化市公安局;地址:广东省从化市街口街从城大道233号;电话:139*****426。
成交供应商应在本谈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划帐形式到我中心以下银行账号交纳成交服务费,并凭已盖收款章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帐单原件到我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成交供应商将合同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本谈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谈判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州市商业银行龙口西支行
账号:***************
款项来源:GZIT2008-TP0038。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00-5:30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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