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物、物证管理系统中标结果
涉案财物、物证管理系统中标结果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9月1日就涉案财物、物证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采购项目名称:涉案财物、物证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编号:GXHCZC2017-J1-0831-XY)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情报大数据综合展示功能1套、重点人员管控预警1套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竞标公告媒体及日期:于2017年8月28日发布竞标公告。
四、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17年9月1日
2、谈判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河池市金城东路17号东城国际3栋3单元301室)
3、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莫惠豪、韦目阔、蓝宇(业主评委)。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市阳光腾航安防监控器材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6号上东国际R1栋2单元1502号
成交价:人民币叁拾伍万伍仟元(¥355000.00元)
交付使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免费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质保期:1年。
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金城东路17号东城国际小区3栋3单元301室
联系人:刘馨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9月4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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