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坝镇街道环镇沥青路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一事一议坝镇街道环镇沥青路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巢湖市一事一议项目坝镇街道环镇沥青路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2017CHGZ089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08月31日
巢湖市一事一议项目坝镇街道环镇沥青路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安徽政楷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与北城大道(原东方大道)交口创智天地A14#楼
项目经理:郎旭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柒拾万零壹仟玖佰贰拾元肆角壹分(¥*******.41元)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协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
项目经理:李友美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柒拾壹万陆仟玖佰玖拾肆元伍角柒分(¥*******.57 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金平、张今朝、左虎平、张志国、徐腊梅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坝镇人民政府
地址:巢湖市坝镇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方式:130*****16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
项目负责人:石天兵
联系电话:139*****959
公示期:2017年09月02日至2017年09月0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
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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