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音响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四、竞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于2008年9月17日在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钦州财政网(www.qzcz.com.cn)及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站(www.gxkl.com)上发布采购公告信息。
五、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08年9月17日至2008年9月22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六、竞标截止时间:2008年9月23日上午9时整。
七、竞标项目内容:一批音响设备及一批办公家具,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
八、谈判小组成员:吴继吉、谭家伟、梁好翠、朱武成、符家畅。
九、成交结果:
A分标:
成交人:钦州市钦州湾电脑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96000.00元);
B分标:
成交人:钦州松霞家俱店,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零肆拾元整(¥185040.00元);
C分标:
成交人:广西志光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人民币):伍万贰仟贰佰伍拾贰元整(¥52252.00元);
D分标:
成交人:广西志光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人民币):玖万柒仟捌佰玖拾玖元整(¥97899.00元);
十、成交结果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十二、说明:
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0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