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T08-101关于电力电缆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LZT08-101关于电力电缆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一批电力电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已按规定程序进行截标、谈判,根据评标原则和成交标准及采购单位的确认,现将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电力电缆采购采购编号:LZT08-101
二、竞标内容:铜芯高压电缆、铜芯低压电缆各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已于2008年9月12日在广西财政网上发布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信息。
四、截标、评审信息:
1、截标时间:2008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
2、评审时间:2008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截标后。
3、截标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柳州分部会议室(柳州市白沙路4号鑫盾综合楼三楼)。
4、评标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柳州分部会议室(柳州市白沙路4号鑫盾综合楼三楼)。
五、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名称: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人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禾埠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叁万叁仟陆佰柒拾伍元肆角(¥833675.40元)
六、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1、联 系 人:余军 联系电话:****-*******
2、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545001
3、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白沙路4号鑫盾综合楼三楼
七、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2、质疑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均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3、监督管理部门:
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4、本公告的公示期为2008年9月26日至2008年10月7日,如在2008年10月8日前未收到有效的质疑或投诉,本中心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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