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公示
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9月6日—— 2017年9月8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7390 | ||||||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 | 联系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鼎兴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意能达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恒达电梯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鼎兴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 (万元) | 97.62 | 最高限价 (万元) | 100.75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涪陵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
重庆市涪陵区招标站 | |||||||
涪陵区监察局 | |||||||
招标人: 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 2017年9月6日(单位公章) | 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9月6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7】2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工程地点: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内
2.3、工程规模:电梯2台。总投资约120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其中生产时间为30天,安装时间为30天。
2.5、招标范围: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电梯的设计、制造、供货(含备品、备件、装配、出厂前测试和检测、检验、包装、运输、保险费和货到现场的二次装卸); (2)现场保管、仓储、井道测量、综合布线(工作界面为井道和机房内的布线);(3)设备安装(安装开工申报、调试、安装完毕检测申报、检测中心检测验收、24个月免费维修维护保养、人员操作培训、技术资料提交、停电自动平层开门装置(载货电梯除外)、视频监控随动电缆、电梯专用冷暖空调随动电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五方对讲线的预留到最近的弱电井、五方通话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向总承包施工单位缴纳的不低于设备安装费1%的总承包服务费),不含配电室到电梯控制柜及主机的电缆;(4) 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发出运行许可证并交付给招标人使用、免费培训等售后服务;(5) 包含应缴纳的税费。
2.6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本项目接受电梯设备制造商或有经销资格的代理商投标。
3.1.1.1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时:
3.1.1.1.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B级或B级以上资质;
3.1.1.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注册资金大于人民币2亿元或大于3500万美元的有效营业执照;不同品牌电梯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母、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以及管理关系的生产企业,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1.1.2投标人为经销商时:
3.1.1.2.1必须有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销售授权书;
3.1.1.2.2必须提供颁发给投标品牌(制造商)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B级或B级以上资质。
3.1.1.2.3经销商投标必须要有该项目唯一授权书,所投品牌必须符合上面针对制造商的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的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产品须具有《特种设备型式检验报告》或《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138*****03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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