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2017年测量服务中标结果
第三次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2017年测量服务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
乙方:北京吉威数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FJTH[GK]*******-1的福建省第三次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2017年测量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福建省第三次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2017年测量服务采购 | 1 | ******* | 无 |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 | 许锦山/********2107 | 北京吉威数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3*****890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捌万玖仟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17-2018年;
4.2交付地点:公司办公场地、采购人场地、其他需要的场地;
4.3交付条件:以合同签订为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所有任务执行在不违反且不低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方案》(下称“三农普遥感国家方案”)及《“农普遥感方案”2017年修订》要求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按照“福建省第三次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2017年测量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FJTH[GK]*******-1)”招标要求,按时完成相关测量任务,满足有关指标要求。 5.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要求完成的任务,并提供相应的成果。具体包括测量工作相关技术文档,执行计划和完成情况,合格并且通过“第三方质量审核单位”验证的测量相关的原始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等乙方所需提交的所有成果。 5.3成果必须以移动存储设备(新购的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或者符合数据安全要求的其他方式提交。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要达到的目标前景:完成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2017年工作,包括按照修订后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农普遥感国家方案2017年修订版”)的要求,配合完成国家局下发的遥感影像数据的接收和初步检验等工作;完成通过国家局取得的原始遥感影像数据的处理;测量工作需要的补充遥感影像数据的采购和处理;完成全省所有普查区二类测量更新、全省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遥感测量、抽中普查区一类测量;部分普查区或样方无人机飞行服务;无人机数据处理服务;实地调查任务包数据制作或者修订;协助完成实地调查结果数据整理;提供数据精度自检报告、数据推算相关配合工作、数据成果图集和展示、数据建库归档等服务。。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即¥74,45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肆仟肆佰伍拾元),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回乙方。 7.2合同签订4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给乙方,即¥446,7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陆仟柒佰元整)。 7.3合同签订12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的款项,即¥1,042,3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肆万贰仟叁佰元整)。 7.4乙方全部工作完成并得到第三方数据质量审核监督单位关于数据质量满足精度要求的检验报告后10日内,甲方支付至总合同金额100%,即¥1,48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玖仟元整)。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即¥74,45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肆仟肆佰伍拾元),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回乙方。。
9、合同有效期
2017年9月6日-2018年3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违反其服务条款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5 日内予以改正,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每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3%收取乙方违约金。当以上情况持续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将全部服务资料移交甲方,并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配合甲方做好服务交接工作,甲方有权追回未履行部分的费用,并有权对由此引起的损失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10.2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产生的民事和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3因乙方侵害第三方权益的,责任和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未及时完成测量任务,逾期超过4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金额的30%作为赔偿,并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款项; 10.5乙方违反保密规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须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损失。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实施结果产生的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独有,即甲方拥有独有的完全使用权和所有权。(2)乙方应保证在为甲方提供任何产品、服务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与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服务有关的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独自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捌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肆份,送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 | 乙方: | 北京吉威数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6号 | 住所: |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2号万商大厦16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张扬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齐文栋 |
联系方法: | ********2107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行北京石景山支行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6762 |
签订地点: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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