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经济开发区长淮卫城镇化一期(EPC)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复审结果公示皖C-2017-ZF-GC-Z-485
蚌埠经济开发区长淮卫城镇化一期(EPC)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复审结果公示皖C-2017-ZF-GC-Z-485
招标人:蚌埠市临港基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1、项目名称:蚌埠经济开发区长淮卫城镇化一期(EPC)建设项目预算编制
2、项目编号:皖C-2017-ZF-GC-Z-485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开标时间:2017年8月31日9时00分
5、投标人: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通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皖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天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中标公示期: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4日
7、原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费率:0.09%;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费率:0.08%;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投标费率:0.09%。
8、评标委员会成员:孙荔(评委主任)、陈双、赵俊、谢永利、赵殿信
9、复审情况及结果:
蚌埠经济开发区长淮卫城镇化一期(EPC)建设项目预算编制于2017 年8月31日9时00分开标。本项目共有26家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26家单位均到场参与;
安徽皖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所递交的社保证明材料中未见唐维高2017年7月份社保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对该单位进行询标,安徽皖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出质疑:“我省公司提供人员十名,完全符合资格审查要求,仅一名人员无社保。按文件要求应扣打分项分数,资格审查的七名人员符合要求,废标是不是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其中两位评委认定该单位初审通过,进入下一轮评审;三位评委认为该单位初审不通过,不进入下一轮评审,根据招投标法相关规定,该单位初审不通过;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所递交的鲍峰华的劳动合同有效期至2016年1月23日,评标委员会对该单位进行询标,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出质疑:“对于投入的人员鲍峰华的劳动合同到期,但是我方投入的人员没有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不能给我方废标”,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其中两位评委认定该单位初审通过,进入下一轮评审;三位评委认为该单位初审不通过,不进入下一轮评审,根据招投标法相关规定,该单位初审不通过;
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经评标委员会询标确认后,均认定该单位初审不通过;
剩余23家均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且各投标人得分如下:
投标单位技术标得分
1.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9.6
2. 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5.4
3. 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5.2
4.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4
5. 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83.6
6. 安徽省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4.4
7. 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4.2
8.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4.8
9. 安徽天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3
10. 安徽通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84.6
11. 安徽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7
12. 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84.2
13. 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84
14. 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72
15. 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86.4
16. 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6.8
17.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84.2
18. 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84.8
19.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6
20. 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84.2
21.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4.6
22. 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6.2
23.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7
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技术标得分现场提出质疑:“评分质疑(投标人企业状况、企业业绩)应为满分”,经评标委员会回复:“贵单位提供的工大花园商住楼项目业绩是工程量清清单及控制价复核合同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页投标要求第2条:“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价编制项目业绩”要求,不属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评标委员会认定维持原评审意见。
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评委会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费率:0.07%;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费率:0.09%;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费率:0.08%;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出质疑:“所有有效投标人商务报价算术平均值的70%应保留两位小数,即为0.07%。”,经评标委员会复核,认定其质疑有效,评标委员会重新推荐如下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费率:0.09%;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费率:0.08%;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投标费率:0.09%。公示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4日。
因公示期间接到异议,经招标人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批准,2017年9月6日9:00原评标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复审并形成以下复审意见:
关于安徽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一、我单位报价0.07大于所有有效投标人商务报价算术平均值的70%,即大于0.06939%,为有效报价。二、参照商务标小数后保留两位计算为0.06%,我单位报价0.07%同样大于所有有效投标人商务报价算术平均值的70%,为有效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一、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委员会正式颁布的《数值修约规则》(通常称为:四舍六入五成双),招标文件中小数后保留两位后没有要求“四舍五入”,故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数值修约规则》及商务标评标办法计算的出所有有效商务报价算数平均值的70%的数值为0.07%。
二、招标文件第16页商务标(10分)项第4行:“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所有有效投标人商务报价算数平均值的70%时,则商务标报价按0分处理”这一条款为商务标得分计算方法之一,故小数后保留2位。
评委谢永利因故未到复审现场,经评委会主任在评标室现场电话联系,征求其对上述复审结论的意见,其表示同意上述复审意见。
综上所述,原评标委员会认为,维持本项目原评审意见。
公告期: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1日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在复审结果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必须是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异议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47@qq.com邮箱。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蚌埠市临港基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6日
附件:复审报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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