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一户一表”工程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2017年5月第二批次(包3)(第二次)中标公示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一户一表”工程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2017年5月第二批次(包3)(第二次)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9月7日—— 2017年9月10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一户一表”工程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2017年5月第二批次(包3)(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7307 | ||||||||
招标人 |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成都宁水科技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博海供水设备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上海泰普克科技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成都宁水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96.80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水务集团监事办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17年9月6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6日(单位公章) |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购的二次供水设备为承揽主城80万户居民住宅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所需货物,招标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项目名称: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一户一表”工程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2017年5月第二批次(包3)(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一户一表”工程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2017年5月第二批次(包3)(第二次)二次供水成套设备的采购、安装、土建、调试及试运行。
罐式包括进水稳流罐、水泵、电机、气压罐、设备进水口法兰至汇流出水总管出口法兰间的管道、阀门、压力表、控制设备以及30米外接电源电缆等附属配件。
2.2招标数量:罐式7套。
2.3供货方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及质保期的免费服务,配合管网安装单位完成泵房进出水管、进水流量计的连接。
2.4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35日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土建、安装及调试工作。
3、设备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
设备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只有购买招标文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商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4.1.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给水设备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产品的累计生产年限≥5年以上。(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书)。
4.1.3投标人近3年连续盈利,投标人近三年的年销售额≥5000万元/年(提供投标人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
4.1.4投标产品具有(类似)工程的使用业绩,须提供2014年以来签订的200万元以上同规模产品购销合同至少三个,并提供相应的用户好评书以证明其曾经提供过同类产品供货和进行良好服务的资历(提供合同、开具的供货发票、用户评价证明,发票金额需达到合同金额的50%及以上,且合同与发票的项目名称须一致)。
4.1.5投标产品应出具省级疾控中心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提供卫生检测报告)。
4.1.6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并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
4.1.7投标人必须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供货30天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4.1.8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提供方案计划)
4.1.9承诺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维修(承诺书)
4.1.10提供保质期后定期免费巡查、保养计划(提供计划)
4.1.11供货单位应确保设备的及时供应,承诺因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承诺书)
4.1.12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承诺书格式自拟。
4.1.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0日起,2017年08月31日止,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08月31日10:00(北京时间)。
6.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31号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号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人:冉老师
电话:***-********电话:***-********
传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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