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执法车辆(一包)中标结果
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执法车辆(一包)中标结果
泗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一包)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泗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一包)
项目编号:SXZBCG-H2017-663-1
项目分包(标段):一包:五座轿车1台,预算22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永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8月1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9月6日
中标人:泗县民兴农汽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192800元
评审专家成员名单:陈海涛(随机抽取)、朱淑荣(随机抽取)、卓越(随机抽取)、李奎(随机抽取)、张道淮(随机抽取)
采购人:泗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联系人:叶盛
联系方式:177*****156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联系电话:177*****156。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部门投诉,投诉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永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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