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阳光湖蓄水改造工程监理中标结果公示

包头市青山区阳光湖蓄水改造工程监理中标结果公示





包头市青山区阳光湖蓄水改造工程监理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包头市青山区阳光湖蓄水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408号
评审日期:2017年07月24日
公示日期:2017年07月24日-2017年07月26日
公示期限:3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青山区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青山区建设路189号
采购人联系人:石志强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王蓉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149*****08216.doc">监理公告.doc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7年07月24日1.05内蒙古明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面67号文化创意园(传媒大厦)B座1413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安然 杨荣超 马红瑞 赵心梅 鲍淑存 石志强 邱晓燕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城乡建设局、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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