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房家具、电器设备、办公设备中标结果

营房家具、电器设备、办公设备中标结果






满都拉口岸中队营房家具、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满都拉口岸中队营房家具、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967号
评审日期:2017年07月21日
公示日期:2017年07月25日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报价单位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经销商或生产产商; (3)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完整合格产品, (4)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采购人名称:达茂旗口岸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达茂旗
采购人联系人:乌汗
采购人联系方式:130*****1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http://www.hyzbdl.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4*****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7年07月21日771,775.00内蒙古欧特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奈伦国际D座1718室
B2017年07月21日664,395.00内蒙古欧特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奈伦国际D座1718室
C2017年07月21日470,650.00内蒙古欧特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奈伦国际D座1718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张鹏飞 张果兰 张媛 王卫东 那胜宝音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达茂旗口岸管理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7月25日







满都拉口岸中队营房家具、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满都拉口岸中队营房家具、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967号
评审日期:2017年07月21日
公示日期:2017年07月25日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报价单位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经销商或生产产商; (3)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完整合格产品, (4)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采购人名称:达茂旗口岸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达茂旗
采购人联系人:乌汗
采购人联系方式:130*****1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http://www.hyzbdl.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4*****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7年07月21日771,775.00内蒙古欧特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奈伦国际D座1718室
B2017年07月21日664,395.00内蒙古欧特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奈伦国际D座1718室
C2017年07月21日470,650.00内蒙古欧特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奈伦国际D座1718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张鹏飞 张果兰 张媛 王卫东 那胜宝音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达茂旗口岸管理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7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设备 电器设备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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