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文化传媒广场整修及检测中心门前道路硬化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利川市文化传媒广场整修及检测中心门前道路硬化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概况:
利川市文化传媒广场整修及检测中心门前道路工程已由利发改投资【2017】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利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计划总投资227.19万元,工期为90日历天,招标上限价183.54万元。
利川市文化传媒广场整修及检测中心门前道路工程于2017年8月3日-8月9日在《中国利川网》(http://www.lc-news.comhttp://www.lc-news.com/index.html)采购招标栏及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官网(http://lc.eszggzy.cn/lcweb/)上发布招标公告,2017年8月30日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左侧二楼)进行了开标。
二、评审结果:本次招标评审失败
三、评审结果失败说明及下步弥补措施:本项目招标失败原因由于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本项目编号为:HBCY-LCZB-17021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了发布公告的招标文件、给评委参考评标的招标文件、住建局备案的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不同,使得评委无法对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打分,评审工作无法完成造成本项目流标。招标人根据项目工期的特殊需求,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决定拟采取在原进入详评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抽选中标供应商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2017年9月8日—2017年9月13日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利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利川市龙船大道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122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大桥路70号惠馨苑一栋401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134*****999
3、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利川市清源路5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利川市行政服务中心11楼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传真):****-*******
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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