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旅游文化建设一期工程中标结果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旅游文化建设一期工程中标结果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旅游文化建设一期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旅游文化建设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016号
评审日期:2017年07月31日
公示日期:2017年07月31日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二)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合同能力;(三)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采购人名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李晓燕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李娟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7年07月31日1,245,000.00内蒙古听石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楼外楼大酒店411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苏静琳 付改荣 徐贺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31日





标签: 文化建设 旅游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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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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