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美化皖维”改造项目施工1标段中标公告

巢湖市“美化皖维”改造项目施工1标段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巢湖市“美化皖维”改造项目施工1标段

项目编号:2017CHGZ092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09月07日

巢湖市“美化皖维”改造项目施工1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安徽智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亨毅

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110号华源国际城商业街1区A114-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佰伍拾壹万贰仟陆佰柒拾柒元壹角玖分(¥*******.19元)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长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董文正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阿奎利亚二组团122幢3006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佰伍拾贰万肆仟捌佰陆拾玖元柒角壹分(¥*******.71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方天舒、梁修巩、吴银国、翟继峰、曹光福

招标(采购)人名称: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

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51#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 136*****939

公示期:2017年09月09日至2017年09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皖维 美化 巢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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