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城东区21号路配套工程(二环路玉梧路口至玉容路口段)和市文化公园施工监理[项目编号: YSCG2008135(YLYLG20081007)]
玉林市城东区21号路配套工程(二环路玉梧路口至玉容路口段)和市文化公园施工监理[项目编号: YSCG2008135(YLYLG20081007)]
玉林市城东区21号路配套工程(二环路玉梧路口至玉容路口段)和市文化公园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 YSCG*******(YLYLG********)]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玉林市城东区21号路配套工程(二环路玉梧路口至玉容路口段)和市文化公园施工监理
二、项目编号:YSCG*******(YLYL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9月17日 至 2008年10月6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0月8日北京时间10时正
六、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08年10月9日—2008年10月17日(共7个工作日)
七、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单位 | 中标系数 |
1 | 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76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
评委名单 | 康忠化、牟甲轩、梁光寿、黎卫军、吴 华 |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 FAX:****-*******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9日
(来源: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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