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烯啶.吡蚜酮水分散粒剂、50%呋虫胺中标结果
80%烯啶.吡蚜酮水分散粒剂、50%呋虫胺中标结果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灵山县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9月8日就80%烯啶.吡蚜酮水分散粒剂、50%呋虫胺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80%烯啶.吡蚜酮水分散粒剂、50%呋虫胺采购[GXTZ-ZB-2017第(01023)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简要技术要求:80%烯啶.吡蚜酮水分散粒剂、50%呋虫胺采购,具体祥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成交公告日期:2017年9月11日
四、谈判日期:2017年9月8日
评审地点: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7号万锦华府7#楼501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苏桀、陈锋、梁松世
五、成交信息:
A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灵山县潘姐翔民农资经营部
成交供应商地址:灵山县灵城镇人民路48号
成交金额:贰拾贰万肆仟贰佰元整(¥:224200.00元 )
B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灵山县潘姐翔民农资经营部
成交供应商地址:灵山县灵城镇人民路48号
成交金额:贰拾贰万伍仟元整(¥:225000.00元 )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农业局
地址: 灵山县灵城镇
联系人及电话:劳站长157*****36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大江桥南(水利局小区旁)
项目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1日
招标
|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