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通系统治超管理工作会在西安召开

全省交通系统治超管理工作会在西安召开

10月9日上午,陕西省交通厅在西安召开交通系统治超工作管理会。来自全省各市(区)交通局、公路局、公路处、运管处主管治超工作的负责人、有关同志以及全省干线和农村公路治超检测站站长共计1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加强管理,整顿队伍,改变作风,树立形象,再掀治超工作新高潮。
会上,省交通厅副厅长冯西宁做了重要讲话。他肯定了各级治超部门的工作成绩,他认为,各级治超人员在厅党组及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斗,努力拼搏,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和阻力,取得了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率下降至0.16%、干线公路下降至1.32%、农村公路下降至1.69%的显著成绩,同时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为全国治超工作积累了经验,树立了典范,他代表厅党组对各级治超人员的辛勤劳作表示感谢!他同时指出:会议主要是为了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我省治超和保畅工作目前还存在队伍管理不严、素质不高、源头治理不力、盲点盲区不断增多、治超和保畅矛盾还未解决等问题。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会议有关依法治超和公路保畅的措施,解决上述问题。同时要求各单位、各级治超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改变作风,做好安全保畅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省交通厅治超办主任张虎就在全省治超队伍中开展作风纪律整顿专项活动作了动员安排。治超队伍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从10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整顿活动中对查出存在吃、拿、卡、要、内外勾结、贪污受贿等严重问题的工作人员将严格追究责任,不符合执法岗位要求的,将予以调离或辞退;整顿工作将与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年终考核结合,将作为各单位年终治超工作的考核内容。省交通厅通过这次作风纪律整顿,主要解决治超工作存在的思想麻痹、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正、纪律不严、执法不廉等问题,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执法规范、清廉高效、服务热情的治超队伍。
省交通厅人事处张红书处长宣读了《全省交通系统治超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此规定对交通系统的治超机构及职责、治超人员录用及培训、工作纪律、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进行了详细规定。规定:新录用治超工作人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进行岗前培训,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核合格颁发执法证件;治超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十条禁令”和“五不准”。按照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年对各单位治超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良好单位进行奖励,对考核较差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取消省交通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资格,给予一个月工资总额的经济处罚,并追究责任;对年终考核排名倒数一、二位的检测站站长实行末位淘汰,并追究责任;对各检测站年终考核排名最后的两名工作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对考核较差的运管所(站)长扣发一个月工资总额的经济处罚,并追究责任。对治超工作人员按月进行考核,累计两月考核不合格者,调离治超工作岗位。
省交通厅法规处沈踞宝处长、养管处薛生高处长分别就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和公路保畅做了讲话。
(大会现场)
(冯西宁副厅长作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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