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御澜湾一期工程及黄桷水库B14-2A(Ⅱ区)等2个中标结果
华宇御澜湾一期工程及黄桷水库B14-2A(Ⅱ区)等2个中标结果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公示
渝环(两江)字〔2017〕147号
我局即日受理了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并拟验收合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附后查询。
序号 | 信息内容 | |
460 | 项目名称 | 华宇御澜湾一期 |
建设单位 | 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两江新区礼嘉组团F标准分区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5日 | |
一、项目概况 本次验收项目为华宇御澜湾一期。共42栋低层住宅、3栋商业楼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146849.07㎡,总用地面积57534.09㎡。其中B#、C#、D#号商业楼为2层的独栋商业楼,商业建筑面积7303.51㎡;1#-3#、5#-13#、15#-23#、25#-33#、35#-38#、1-1#、1-2#、1-3#、1-5#、1-A#、1-B#、1-C#、A号楼为住宅用房,其1-6#楼、1-7#楼、为门岗用房,D1为地下车库。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或建成后2年内市政管网能覆盖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排放及治理。 施工废水应因地制宜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应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废水严禁以任何方式直接排入水体;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施工营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九曲河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营运期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商业废水和幼儿园食堂废水须经隔油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二)噪声治理。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高噪声设备,避免噪声扰民,夜间施工须提前办理夜间临时排污许可手续。 (三)废气治理 严格采取“七项强制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禁止使用原煤及煤制品。 (四)固废治理。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461 | 项目名称 | 重庆怡置北郡·黄桷水库B14-2A项目(Ⅱ区) |
建设单位 | 重庆怡置北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两江新区人和街道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5日 | |
一、项目概况 本次验收项目为一期。新建高层5栋(3栋15F,2栋17F)、中高层8栋(8F)及配套工程。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或建成后2年内市政管网能覆盖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排放及治理。 营运期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商业废水和幼儿园食堂废水须经隔油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二)噪声治理。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高噪声设备,避免噪声扰民,夜间施工须提前办理夜间临时排污许可手续。 (三)废气治理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高空排放。 餐饮废气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四)固废治理。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传真:********
电子邮箱:cqhbljfj@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座7楼
邮编:401121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7年9月11日
标签: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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