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垃圾压缩收集车项目中标结果
活垃圾压缩收集车项目中标结果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卢湾区市容局生活垃圾压缩收集车项目招标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卢湾区市容管理局所需生活垃圾压缩收集车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LWZC2008ZC068 招标项目:卢湾区市容管理局生活垃圾压缩收集车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19辆 (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诚实守信且有良好的销售业绩;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4、投标人须有销售环卫车辆的资质,并具备厂家授权; 5、供应商投报的以上环卫车辆及有关设备必须是“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专用设备目录”中推荐的产品,并符合上海市市容管理局“环卫装备配置规范”要求的车辆及设备。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shzfcg.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车辆授权资质证书原件以及相关目录清单; 3、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08年10月20日下午1:30-3:0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卢湾区斜土路222号201室(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代理公司地址:沪闵路9260弄3号楼501室 联系人:尹小姐 联系电话:137*****349、******** 传真:*********103 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08年10月21日下午2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统一解答。 六、招标方以传真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08年10月23日下午2点之前。 七、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1月10日(周一)上午1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上海市卢湾区斜土路222号一楼会议室。(请携带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 九、2008年11月1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整于斜土路222号一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其他人员将被拒绝入场。 十、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斜土路222号201室 电话:*********52016 联系人:朱蔚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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