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应急监测车硬件运维服务中标结果
大气应急监测车硬件运维服务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乙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ZXFZ[GK]*******的大气应急监测车硬件运维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硬件运维服务 | 硬件运维服务 | 1 | 141000 | 大气监测车售后运维服务 | 合同签订后即日起 | 一年运维服务 |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亓少帅/157*****170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3*****617 | ||||
合计: | 141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壹仟元整(¥141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开始维护,维护期为一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8号;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技术和服务要求本次运维服务包括: 1、大气监测车(原厂依维柯、改装厂中天)1辆 2、PM10分析仪(FH62C14)1台 3、PM2.5分析仪(FH62C14)1台 4、O3分析仪(Thermo 49i)1台 5、CO分析仪(Thermo 48i)1台 6、NOX分析仪(Thermo 17i)1台 7、SO2分析仪(Thermo 43i)1台 8、动态校准仪(Thermo 146i)1台 9、零气发生器(Thermo 111)1台 10、高精度标气、减压阀3套(SO2、NO、CO各1套) 11、数据采集系统(河北先河)1套 12、气象监测系统(戴维斯)1套 13、监控系统(海康威视)1套 14、稳压器2台、锂电池电池1组8块 15、空调(格力)2台 16、电视机(夏普)1台运维服务总体要求 1.负责保障大气监测车及车载仪器的正常稳定运行,每天两次远程检查大气监测车的运行状态,每周至少进行1次现场巡检,每月对车辆整体进行1次维护(必要时检修),每年进行1次预防性检修。车载仪器巡检、维护及检修要做好相应的档案记录。因运维人员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需在支付运维费用时予以扣除。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要求,做好相关仪器设备的标准传递、监测仪器的校准、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等质控工作,并做好标准物质的定期更换、计量器具的定期送检(如有)及各种质控检查工作。 3.按照行业标准要求的维护周期,不论是否损坏,定期及时更换相应的备品备件;对进气口滤膜、零气发生器过滤器等易受污染的耗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更换;对自动连续监测设备的滤纸按期进行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 4.以车载仪器单参数要求,开机率不低于运行考核总时数*90%;有效数据捕集率不低于运行考核总时数*90%;禁止人为干扰监测数据的真实度。 5.当省站开展外出监测任务时,运维单位应按省站要求指派1名技术工程师到指 定地点全程提供技术支持;运维人员差旅费用自理,驾驶员由省站提供。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每半年对运维单位的运维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的方式进行(见附件),主要包括开机率、有效数据捕集率、质控和维护等4部分内容,其中两率考核占60%,质控、维护考核等占40%。考核得分高于90分时,半年度考核为合格,办理相关费用支付。 2)两率考核以每半年度计算,半年度停机次数(每次时长超过4小时)超过30次,省站有权中止本合同。确实需要停机的,需提前报告,经随机抽查发现未报告的,每次扣1000元。 3)按照行业标准要求及时更换相关易耗备品备件,按要求做好相关的巡检和维护记录。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省站,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及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未及时报告的,每次扣1000元。 4)运维期间若出现违规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发现1次扣5000元,发现2次,省站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5)当仪器设备出现故障,维修完成后,仪器性能必须得到省站的认可。预估1周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或维修后仪器性能未得到省站认可的,省站可自行组织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运行管理费中扣除。车载仪器出现故障,运维单位应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状态,若预估72小时内无法恢复的,必须提供备机进行监测(备机性能需符合要求),且用于维修的配件必须是原厂正品。 6.提交成果 1)按月提交装订成册的巡检维护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状态性能检查、维护维修、耗材更换等,包括但不局限于零/跨校准记录表、精密度审核记录表、多点校准记录表、标气考核记录表、颗粒物仪器流量校准记录表等。 2)每月维护结束后7日内提交上个月维护管理状况汇总报告及监测数据备份(审核后的有效数据);每年维护结束后30日内提交年度维护汇总报告;当执行外出监测任务时,需出具常规监测项分析报告并配合省站出具整体专项空气质量监测报告。 3)每月初需提交下一月的工作计划,包括拟进行的质控(量值溯源、多点校准等)工作,需更换哪些耗材、配件等;投标时需提供年度完整的质控及维护计划表。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每半年考核合格每次给予合同额的50%,在下个半年开始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半年费用。 2)协议规定的属于省站应该支付的费用,运维单位应该向省站提出申请,经核实无误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费用。 3)签订合同后即正式进入委托管理阶段,期间省站将按考核指标规定每半年对运维单位进行考核,未达到要求时扣除相应费用。 4)按月提交装订成册的巡检维护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状态性能检查、维护维修、耗材更换等,包括但不局限于零/跨校准记录表、精密度审核记录表、多点校准记录表、标气考核记录表、颗粒物仪器流量校准记录表等。 5)每月维护结束后7日内提交上个月维护管理状况汇总报告及监测数据备份(审核后的有效数据);每年维护结束后30日内提交年度维护汇总报告;当执行外出监测任务时,需出具常规监测项分析报告并配合省站出具整体专项空气质量监测报告。 6)每月初需提交下一月的工作计划,包括拟进行的质控(量值溯源、多点校准等)工作,需更换哪些耗材、配件等;投标时需提供年度完整的质控及维护计划表。 7.负责保障大气监测车及车载仪器的正常稳定运行,每天两次远程检查大气监测车的运行状态,每周至少进行1次现场巡检,每月对车辆整体进行1次维护(必要时检修),每年进行1次预防性检修。车载仪器巡检、维护及检修要做好相应的档案记录。因运维人员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需在支付运维费用时予以扣除。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要求,做好相关仪器设备的标准传递、监测仪器的校准、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等质控工作,并做好标准物质的定期更换、计量器具的定期送检(如有)及各种质控检查工作。 9.按照行业标准要求的维护周期,不论是否损坏,定期及时更换相应的备品备件;对进气口滤膜、零气发生器过滤器等易受污染的耗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更换;对自动连续监测设备的滤纸按期进行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 10.以车载仪器单参数要求,开机率不低于运行考核总时数*90%;有效数据捕集率不低于运行考核总时数*90%;禁止人为干扰监测数据的真实度。 11.当省站开展外出监测任务时,运维单位应按省站要求指派1名技术工程师到指 定地点全程提供技术支持;运维人员差旅费用自理,驾驶员由省站提供。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有效期1年。
10、违约责任
1)每半年对运维单位的运维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的方式进行(见附件),主要包括开机率、有效数据捕集率、质控和维护等4部分内容,其中两率考核占60%,质控、维护考核等占40%。考核得分高于90分时,半年度考核为合格,办理相关费用支付。 2)两率考核以每半年度计算,半年度停机次数(每次时长超过4小时)超过30次,省站有权中止本合同。确实需要停机的,需提前报告,经随机抽查发现未报告的,每次扣1000元。 3)按照行业标准要求及时更换相关易耗备品备件,按要求做好相关的巡检和维护记录。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省站,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及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未及时报告的,每次扣1000元。 4)运维期间若出现违规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发现1次扣5000元,发现2次,省站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5)当仪器设备出现故障,维修完成后,仪器性能必须得到省站的认可。预估1周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或维修后仪器性能未得到省站认可的,省站可自行组织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运行管理费中扣除。车载仪器出现故障,运维单位应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状态,若预估72小时内无法恢复的,必须提供备机进行监测(备机性能需符合要求),且用于维修的配件必须是原厂正品。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当地仲裁机构提出。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5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2份,送备案1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乙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8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黄丹青 | 单位负责人: | 李玉国 |
委托代理人: | 胡清华 | 委托代理人: | 钱其月 |
联系方法: | 157*****170 | 联系方法: | 133*****61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30*****008********2 |
签订地点: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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