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沭阳县南部新城生态湿地旅游示范区PPP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沭阳县南部新城生态湿地旅游示范区PPP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资格预审文件编号:JSZC-G2017-212

资格预审文件编号:JSZC-G2017-212

根据沭阳县南部新城发展需要,沭阳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沭阳县南部新城生态湿地旅游示范区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并授权沭阳县旅游局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的采购工作,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资格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沭阳县南部新城。

2、项目规模:项目基地北至深圳西路、南至松江路;东至静韵河、西至淮沭新河。项目占地面积6423亩(最终以实测为准)。

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99745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森林公园占地2612亩,湿地互动乐园占地面积1270亩,南湖公园提升改造占地面积593亩,百香花卉公园占地面积709亩,环城水系和金水河水系占地面积750亩,淮沭新河滨河景观带占地面积441亩,旅游配套设施占地面积48亩。

本项目将打造沭阳首个国家AAAA级旅游标准的城市开放型生态体验景区;南部城区在良好的大生态基础上,串联淮沭新河上游地区,打造各具特色吸引的四园,形成生态休闲主题公园带,成为区域型旅游目的地。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定位

建设内容

定位

四园

森林公园、湿地互动乐园、

百香花卉公园、南湖公园

健康慢活宜居模式,丰富沭阳健康生活环境

一环

环城水系和金水河水系

沭阳县南部新城亮点,打造城市滨水天际线、滨水特色游览环线

一带

淮沭新河滨河景观带

打造万国风情苗木生态科普教育长廊

一配套

旅游服务配套设施

包括温泉养生酒店、花街工坊商业街等旅游配套,完善公园功能配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拟采购一名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

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5.1运作方式:本项目由BOT(建设-运营-移交)和BOO(建设-拥有-运营)两种模式实施。其中BOT部分包含森林公园、湿地互动乐园、百香花卉公园、南湖公园、环城水系和金水河水系、淮沭新河滨河景观带,合作期限为15年;BOO部分包括旅游配套设施,合作期限30年。

5.2由沭阳县政府授权江苏沭阳新城科教发展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出资参股30%,社会资本参股70%。政府出资方和社会资本按股权比例分享收益,共担责任。

5.3合作范围:沭阳县人民政府授权沭阳县旅游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融资、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合作期内,沭阳县财政局向BOT部分的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BOT部分相关资产及特许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沭阳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并保证所有的项目设施及资产达到移交标准;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负责对本项目进行项目建设与运营绩效考核,项目公司应确保在项目整体建成后的5年内,取得4A级旅游景区资质。

5.4合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即特许经营期限,共30年。其中BOT部分合作期限为15年,建设期4年,运营期11年;BOO部分合作期限30年,建设期5年,运营期为25年。

5.5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BOT部分采用使用者付费及可行性缺口补贴的回报机制;BOO部分为使用者付费。

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二、资格预审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7 年8月24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信息。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9-14

评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乃民、朱敏、刘红星、孙兆秀、李二建

四、资格预审确认信息:

经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为: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外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2、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3、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金威路桥有限公司和天风睿金(武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4、中景汇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云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云苏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组成的联合体

5、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沈阳市绿都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6、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本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 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区 旅游 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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