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微波水热合成仪中标结果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微波水热合成仪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农林大学
乙方:福州凯骐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HTZB[GK]*******的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微波水热合成仪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有。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项目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2 | 2-1 | 教学专用仪器 | 2 | 198500 | XH-800S | 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一个月内交货 | 我方对所供设备提供免费保质期为一年.从经正式验收合交付使用之日算起,所有产品在保修期内需要更换的零配件由我方负责并免费提供更换服务,终身维护。 | 福建农林大学 | 蔡林鹏/****-******* | 福州凯骐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189*****617 | |||||
合计: | 1985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198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一个月内交货;进口设备免税证明办理好后二个月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建农林大学;
4.3交付条件:全部投标货物交付、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完毕并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六、验收:甲方负责货物清点和验收。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技术资料及其他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甲方应在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 七 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甲、乙双方代表必须按《仪器设备验收交接单》(壹式肆联)上规定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由乙方提交给甲方。如发现物资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如货物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设备,货到并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一次性付清100%货款 注:如为进口设备,乙方还须签订进口委托合同,进出口代理公司须为福建省内企业,并在申请第一次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4%。说明:乙方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 4%(¥7940.00 )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设备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质保期结束后且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索赔: 1、乙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并按被拒收货物的合同价格的金额付给甲方,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乙方和甲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按本合同第10.3条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 10.2、双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合同清单上的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时间,不能及时付款,按国家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偿付设备款30%违约金。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设备款30%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设备款5‰的违约金。 10.3、违约终止合同 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2、任何一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且须为原厂原包装;乙方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任何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乙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福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产品提供1年免费保修,终生维护。软件提供终身的免费维护、升级服务及技术咨询。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要求,8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24小时内恢复使用,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我司先提供同档次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司承担。用户召开重会议及演出时,我方承诺安排专业人员到场提供技术支持,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我司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在免费保修期内出现设备质量问题(同一故障发生二次),使用单位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设备保修期过后,收到用户方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解决,承担终身维修服务。维修过程只收取配件费,且以最优惠价格提供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柒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叁份,送备案福建省财政厅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福建农林大学 | 乙方: | 福州凯骐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68号华兴广场三区108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东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李东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89*****61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民生银行福州中亭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5 |
签订地点: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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