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施工A2-1预中标结果
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施工A2-1预中标结果
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
建设示范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SZYQGC-*******-A2
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于2017年9月14日完成全部评标工作,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汇鑫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孙建华 注册编号:皖********2658
施工员:夏晶晶证书编号:********200300
质检员:葛颂证书编号:********200040
安全员:张健证书编号:皖建安C(2016)*******
材料员:杨波证书编号:********200013
中标金额:*******.39元(小写),工期:240日历天;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二路环宇银河绿苑北区19栋304室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铭鼎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宋育亮注册编号:苏********1782
施工员:赵凯证书编号:中水(2015)01173
质检员:张宏亚证书编号:中水(2015)01176
安全员:周达文证书编号:苏水安C(2015)00493
材料员:魏燕证书编号:中水(2015)01179
中标金额:*******.61元(小写),工期:240日历天;
地址:泗洪县青阳镇四洲西大街南侧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天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唐兵注册编号:皖********1373
施工员:位玲证书编号:********20016
质检员:朱喜证书编号:********200397
安全员:刘佳宜证书编号:皖建安C(2015)*******
材料员:周瑾证书编号:********200272
中标金额:*******.98元(小写),工期:240日历天;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二路120急救中心西侧0600号
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志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蔡秀云 注册编号:皖********5758
施工员:张学龙证书编号:SGL********713
质检员:孟飞证书编号:SGL********689
安全员:金文东证书编号:皖水安C(2015)00488
材料员:张小兰证书编号:SGL********161
中标金额:*******.39元(小写),工期:240日历天;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孟山中路9号金悦华庭1幢B1003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峰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岳红杰注册编号:皖********3480
施工员:卜少纯证书编号:********200059
质检员:谢磊证书编号:********200014
安全员:李童年证书编号:皖建安C(2016)*******
材料员:伯广侠证书编号:********200341
中标金额:*******.42元(小写),工期:240日历天;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东风村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亚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吴芳芳注册编号:皖********7253
施工员:陈可证书编号:********600025
质检员:徐鹏证书编号:********600029
安全员:李玉山证书编号:皖建安C(2016)0056350
材料员:杜芹芹证书编号:34171111800025
中标金额:5522413.31元(小写),工期:240日历天;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渠沟镇政府综合楼1#1306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毅、王冬梅、王运来、段杰、刘梅
招标(采购)人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农业综合开发局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罄云路与银河一路交叉口汇金广场14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7-302569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御品华府2号楼一单元803室
项目负责人:朱工
联系电话:17360880309
公示期: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代理公司: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宿州市埇桥区农业综合开发局(代理公司或者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代理公司地州:宿州市御品华府2号楼一单元803室;招标人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罄云路与银河一路交叉口汇金广场14楼(代理公司或者招标人地址),联系电话:代理公司:17360880309;招标人:0557-302569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法规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7-3058022【项目地点在宿州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综合开发局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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