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2008年第一、二、三批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铜仁地区2008年第一、二、三批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招 标 人:贵州省铜仁地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单位: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
开 标 时 间:2008年10月16日
开 标 地 点:铜仁地区水利局三楼会议室
公 示 期:2008年10月17日-2008年10月21日
A包:
推 荐 单 位:贵州东升南方管材有限公司
B包:
推 荐 单 位:崇州市岷江塑胶有限公司
CⅠ包:
推 荐 单 位:浙江高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CⅡ包:
推 荐 单 位:浙江高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CⅢ包:
推 荐 单 位:湖北新华塑料有限公司
CⅣ包:
推 荐 单 位:崇州市岷江塑胶有限公司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铜仁地区水利局
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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