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棠香人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示
大足区棠香人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0日)
项 目 名 称 | 大足区棠香人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7740 | ||||||||||
招标人 | 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023--********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牵头人:重庆渝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重庆金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牵头人: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重庆正蓝装饰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牵头人:中外建华诚城市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重庆和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牵头人:重庆渝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重庆金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1321.40 | ||||||||
工商注册号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023--******** |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重庆市大足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站 | 023--******** | ||||||||||
招标人: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大足区棠香人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项目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7]2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资金。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足区棠香人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大足区棠香街道和平村、惜字阁村。
2.2项目概况
大足区棠香人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项目包括院落环境整治共192处、景观广场及节点建设约14720平方米、街道导识牌与宣传栏15处、景观廊桥1座、庭院灯及线路70个、田间散步道及景观设施约1800平方米、农产品展示交流区建筑改造约1500平方米、环境景观塑造约9600平方米、观景平台约50平方米、乡村植物景观塑造约1000平方米、公共卫生间4处(建筑面积约362.24平方米)、污水处理站5座、对村落分散的农户院落采取分散污水治理(即三格法化粪池)、乡村植物景观塑造约1000平方米、沿途自行车休息站6处、分散垃圾桶约60个。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1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造价约1328万元。本次招标为对项目建筑工程及环境整治工程、景观工程等附属工程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要求按大足区棠香人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项目实施方案设计任务书为准。
2.3招标范围
包括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相关专业及相关配套项目等的施工图设计、设计估算、设计概算编制、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设计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准。按发包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项目施工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及环境整治工程、景观工程等附属工程为达到发包人要求形成相应功能的工程。
(3)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不含家具、用具的采购)。
(4)项目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办理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2.4建设工期
建设总工期:150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总承包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要求:
(1)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如下要求:
3.2.1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效合格的独立法人,且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3.2.2联合体投标,不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同时具备上述3.1条要求,但投标人联合体的各组成单位的资质范围须共同满足上述3.1条要求,无相关资质的企业不得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设计资质),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2.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3日起,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dzjyzx.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dzjyzx.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10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7年8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2017年9月15日09:00时至10:3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dzjyzx.cn)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海棠香国小区联系地址:大足区蓝湖星空小区(商务中心东侧)
联系人:徐成贵联系人:龚国龙
联系电话:135*****661联系电话:023-********
2017年8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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