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一期工程室外照明工程设备及安装(第二次)中标结果

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一期工程室外照明工程设备及安装(第二次)中标结果

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一期工程室外照明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在公示期间内,各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招标人或市交委反映或举报有关情况,招标人或市交委将据此进行核查。公示截止之日后举报内容将不影响评标结果。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颁布)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2017年9月15日—— 2017年9月21日)

项目名称

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一期工程室外照明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招 标 人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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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一期工程室外照明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苏宝尔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扬州市吉利太阳能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中 标 人

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261.1554

投诉受理部门

重庆市纪委驻市交委纪检组

联系电话

***-********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港航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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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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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室外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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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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