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XQG08-013关于路灯工程材料(含安装)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LDXQG08-013关于路灯工程材料(含安装)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关于路灯工程材料(含安装)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采购编号:LDXQG08-013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一批路灯工程材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原则和中标标准及采购单位的确认,现将本次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路灯工程材料(含安装)采购 采购编号:LDXQG08-013
二、招标内容:8.5米双叉型路灯59套、12米单叉型路灯52套、10米及12米球场灯各3套、路灯工程配套电力电缆一批、路灯工程配套其它材料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已于2008年9月2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名称:扬州市兴泰钢杆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北郊郭集镇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捌仟贰佰肆拾元整(¥*******.00元)
五、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1、联 系 人:梁镭开 联系电话:****-*******
2、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545001
3、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白沙路4号鑫盾综合楼三楼
六、公告说明:
1、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柳州市柳东新区财政局投诉。
2、质疑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均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3、本公告的公示期为:2008年10月21日起至2008年29月日止。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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