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十一支路建设等7个中标结果

通海十一支路建设等7个中标结果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公示

渝环(两江)字〔2017〕152号

我局即日受理了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并拟验收合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附后查询。


序号

信息内容

473

项目名称

通海十一支路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两江新区大竹林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

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2日

一、项目概况

通海十一支路起于现状金开大道,由南向北延伸,止于现状横四路。道路全长547.426m。道路实施范围为K0+000.000~K0+547.426。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间按照环评要求及环评批复要求采取了相应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1.8m 的硬质密闭围挡;工地进出口道路已作硬化处理;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砂井;弃渣及时清运,运往张家沟弃渣场处理,采用密闭运输,现场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本工程施工期未发生过环境空气污染事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亦未收到过相关环保投诉。

运营期:道路人行道宽度为 2.5m,路段上未设置行道树。东侧边坡进行了植草绿化,面积11449m2;临在建小区一侧绿化由小区建成后自行在该用地范围内栽种。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清洗、道路养护和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的浇灌。项目设置1座隔油沉淀池及1座化粪池。道路两侧设置截、排水沟1100m。

运营期:道路雨水管单侧布置于道路右侧车行道下,管中心距路缘石1.5m。道路雨水只有一个排出口,在设计起点处接入现状金开大道雨水系统;道路污水管道为单侧布置,布置于道路左侧车行道下,道路全线污水沿道路坡向,自东向西最终排入金开大道的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九曲河污水处理厂。本工程全线未发现路面积水现象,道路排水较畅通。

(三)噪声治理。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间按照环评要求及环评批复要求采取了相应噪声防治措施。高噪声区作业人员需配备个人降噪设备防护备品,注意施工人员的合理作息,增强身体对环境污染的抵抗力;选择性能优良、噪音小的施工机械,对本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详细的建筑噪音影响评估,并采取消音、隔音材料、护板等设施降低噪音。对各种车辆和机械进行强制性的定期保养维护,以减少因机械故障产生的附加噪声与振动;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时注意避开午休、夜间,减少扰民。一般情况下把作业时间限定在6:00~22:00 时,避免夜间作业,或按监理工程师限定的作业时间施工,必须昼夜连续作业的施工现场,采取降噪措施,做好周围群众工作,并报有关环保单位备案;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和载重车辆走行时间,尽量远离居民区,减小运输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同时做好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污染;施工车辆通过城区时减速慢行和减少鸣笛。本工程施工期噪声未对区域居民生活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亦未收到过相关环保投诉。

运营期:本工程道路两侧已设置限速标识、指引标牌等。项目采用改性沥青路面,道路东侧护坡已进行绿化。

(四)固废治理。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弃渣运往张家沟弃渣场统一处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就近运至市政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

运营期:本身不产生固体废物,故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序号

信息内容

474

项目名称

郭家沱农转非安置房

建设单位

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鱼复工业园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公示期

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2日

一、项目概况

新建16栋建筑,包括住宅、商业建筑、车库、设备用房等建构筑物,其中5#楼为22层,4#楼为23层,3#、6#、11#、12#、13#和14#楼均为24层,1#、2#楼为27层,7#、15#楼为28层,8#、9#、10#楼为32层;16#楼为3层高幼儿园。本次验收一标段1-8#楼,1#车库,商业A、B区。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或建成后2年内市政管网能覆盖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商业餐饮油烟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项目餐饮业、生活废水经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三)噪声治理。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对水泵、风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

(四)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由环卫人员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序号

信息内容

475

项目名称

首金美利山六期工程(10~15#楼及D区车库)

建设单位

重庆首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重庆两江新区鸳鸯组团金开大道东侧地块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公示期

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2日

一、项目概况

低层联排和双拼住宅、花园洋房、高层住宅、小学和幼儿园及配套设施,总用地面积为466000m2,总建筑面积847380m2(均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总投资98000万元,环保投资2311万元。本次申请验收范围:部分高层住宅及配套设施。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或建成后2年内市政管网能覆盖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本次验收项目(10~15号楼及D区车库)无商业用房,污水设施设置通气管道,定期维护清掏,餐饮油烟经净化处理后专用烟道排放。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生化处理后,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唐家沱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治理。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对水泵、风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

(四)固废治理。

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序号

信息内容

476

项目名称

国际顶级家居体验中心(西部建材城四期)

建设单位

重庆大雅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重庆两江新区鸳鸯组团021号地块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公示期

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2日

一、项目概况

新建9栋商业办公楼,2栋5层商业办公综合楼(1#、2#楼),1栋3F商业及5F酒店(3#楼),1栋3F商业及4F办公楼(4#楼),1栋2层商业及5F办公楼(5#楼),1栋3层商业及14层办公楼(6#楼),1栋3层商业及5层办公楼(7#楼),2栋4F商业及2F办公楼(8#、9#楼)。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4385m2,总建筑面积为126826.2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25161.17 m2,由1#-9#楼、(1、2号)车库组成,以商业为主。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或建成后2年内市政管网能覆盖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油烟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生化池臭气经通气立管引至就近建筑楼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排气烟道引至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商业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废水一并经处理达到三级标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治理。

通风机、水泵、发电机房等设置在建筑物地下层专用设备房内,采取有效噪声减缓措施。

(四)固废治理。

生活、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或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序号

信息内容

477

项目名称

北大资源?悦来项目一期(1#~56#楼及地下车库)

建设单位

重庆悦丰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两江新区悦来组团C、D分区D13-1/04地块、D13-2/04地块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公示期

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2日

一、项目概况

北大资源?悦来项目占地面积为183457m2,总建筑面积为422045.42m2,主要内容为新建36栋3F低层住宅、25栋4F多层住宅、9栋花园洋房住宅、8栋高层住宅,1栋幼儿园、配套商业、地下车库及配套设施。本次申请验收范围:北大资源?悦来项目一期(1#~56#楼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166869.31㎡.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或建成后2年内市政管网能覆盖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本次验收项目(1#~56#楼及地下车库)无商业用房,生化池臭气须经通气立管引至就近建筑楼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排气烟道引至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废水与后期商业废水分别用独立管网收集,后期商业餐饮含油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经生化处理后,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管网。

(三)噪声治理。

通风机、水泵、发电机房等设置在建筑物地下层专用设备房内,采取有效噪声减缓措施。优化冷却塔等商业辅助设施的设置,采取降噪措施。

(四)固废治理。

每日由专人定时收集。项目内设置垃圾收集点,定期清污,不得造成2次污染。餐厨垃圾须按《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序号

信息内容

478

项目名称

重庆两江新区康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

重庆两江新区第二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

重庆北部新区大竹林街道康居小区二期商业街E1一栋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市沙坪坝区环境监测站

公示期

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2日

一、项目概况

新建门诊、B超室、检验科、中医馆、接种室、儿保室、游泳室、收费室、药房等,布设传染科、牙科,未使用放射科(无辐射)。建筑面积1900㎡。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排放及治理。

应严格实施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医疗污水、生活污水一并经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接入九曲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噪声治理。

本项目不设中央空调。选用低噪声设备,变压器、污水预处理设施等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

(三)废气治理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臭气经专用管道接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放口应尽量远离附近周边居民楼。

(四)固废治理。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合理设置医疗废物及其他垃圾收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废气、恶臭等影响;洗片废液、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牙科产生的重金属废物、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等危险废弃物,应按照规定和要求规范暂存并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同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建立完善相应管理台账。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按相关规范分类收集和暂存并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禁将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中。

序号

信息内容

479

项目名称

旭原创展大竹林项目一期工程(S1-S5#商业楼、1-51#楼及地下车库)

建设单位

重庆旭原创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重庆两江新区大竹林组团08-03-1/02地块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公示期

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2日

一、项目概况

新建51栋多层住宅,5栋商业楼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02824.37㎡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或建成后2年内市政管网能覆盖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排放及治理。

营运期,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且住宅生活废水和商业废水各设置1套排水管网。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商业污水一并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九曲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噪声治理。

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如风机、水泵、柴油发电机)置于设备房内、中央空调机组设置于楼顶,并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该项目北侧面向城市主干路及次干路一侧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其余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三)废气治理

地下车库尾气由排风机引至室外非人员活动区排放;生化池臭气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商业楼餐饮油烟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通过横向专用烟道收集后经其所在或邻近塔楼专用竖向烟道超屋顶排放;垃圾收集点采用密闭移动垃圾车且每日及时外运。

(四)固废治理。

餐厨垃圾及时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和生化池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cqhbljfj@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座7楼

邮编:401121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7年9月18日

附件:验收监测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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