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双溪口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中标结果

桃源县双溪口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中标结果


桃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桃源县双溪口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9月19日

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CDGP-********5677采购人(全称):桃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甲方)供应商(全称):江西百铭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桃源县双溪口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桃财采计[2017]000726(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499,800(元)大写:肆拾玖万玖仟捌佰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17年09月19日,完成日期:2018年09月18日。总日历天数: 365天。地点:桃源县双溪口镇卫生院 方式:正确履行 4.付款:
仪器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50%,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总货款的30%,剩余10%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简单验收√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7年09月19日 生效。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 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09月19日合同订立地点:桃源县 10.补充条款




甲 方:桃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章)法定代表人:王小娅 委托代理人:潘院长 电 话:135*****322 传 真: 乙 方:江西百铭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 叶鸟花 委托代理人:邓宏霞电 话: 188*****453 传 真: 开 户 银 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帐 号: ****************0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卫生院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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