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科技法庭设备及审委会应用系统”预中标结果
“数字化科技法庭设备及审委会应用系统”预中标结果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偃师市人民法院“数字化科技法庭设备及审委会应用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人民法院“数字化科技法庭设备及审委会应用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偃公采〔2017〕068号;HNTFLY-2017-032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17〕10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说明及招标内容:庭审直播数字法庭两套,审委会应用系统一套;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预算金额:70万元;
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日历天数);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于2017年08月28日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7年09月19日上午10:30分
2、评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三室(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西北配楼二楼)
3、评标委员会名单:黄文彬、王建立、王海军、张宏波、马正伟(业主评委)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
投标总报价:690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日历天数)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华路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23号3号楼1栋
投标总报价:6985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日历天数)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偃师市人民法院
地址:偃师市首阳新区
联系人:马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美茵街口建业左岸国际B座2106室
联系人:张女士
公告期限为1天,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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