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站综合交通换乘枢纽工程等7个中标结果
北站综合交通换乘枢纽工程等7个中标结果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公示
渝环(两江)字〔2017〕154号
我局即日受理了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并拟验收合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附后查询。
序号 | 信息内容 | |
482 | 项目名称 | 重庆北站综合交通换乘枢纽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 |
公示期 | 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5日 | |
一、项目概况 新建一个集城市轨道、公交、长途汽车、出租车及社会车辆等多种交通设施及交通运输方式为一体的铁路客运连接综合交通枢纽。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项目餐饮业产生油烟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于屋顶上按规范达标排放;柴油发电机运行时产生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地面绿化带远离人群处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排放口应按规范设于屋顶以上或设于距道路、建筑物等人群活动场所10米以上并距地面2米以上。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应严格实施雨污分流。餐饮业、娱乐业等含油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部分进入2、3、6#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另一部分进1、4、5#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唐家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噪声治理。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对水泵、风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 (四)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由环卫人员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483 | 项目名称 | 北大资源·博雅东项目 |
建设单位 | 重庆盈睿置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重庆两江新区人和街道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5日 | |
一、项目概况 新建3-1#-3-14#多层住宅,3-27#-3-30#高层住宅(3-40-3-41#为29、30#楼底商),3-36#幼儿园。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或建成后2年内市政管网能覆盖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商业餐饮油烟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项目餐饮业、生活废水经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三)噪声治理。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对水泵、风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 (四)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由环卫人员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484 | 项目名称 | 新大竹林项目一期一组团 |
建设单位 | 重庆龙湖怡置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重庆两江新区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5日 | |
一、项目概况 一期新建48栋高档低密度住宅、22栋洋房、4栋高层住宅。本次申请验收范围:48栋高档低密度住宅及配套设施。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或建成后2年内市政管网能覆盖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本次验收项目无商业用房,污水设施设置通气管道绿地排放或高空排放。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生化处理后,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九曲河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治理。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对水泵、风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 (四)固废治理。 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485 | 项目名称 | 大竹林项目二期工程(江与城92-95#楼及地下车库) |
建设单位 | 重庆兴龙湖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重庆两江新区大竹林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5日 | |
一、项目概况 新建5栋高层住宅92-96#及地下车库、配套设施。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或建成后2年内市政管网能覆盖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本次验收项目无商业用房,污水设施设置通气管道绿地排放或高空排放。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生活废水一并经处理达到三级标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九曲河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治理。 通风机、水泵、发电机房等设置在建筑物地下层专用设备房内,采取有效噪声减缓措施。 (四)固废治理。 生活、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或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486 | 项目名称 | 重庆象屿大竹林(一期1#~6#楼、8#-35#、40#-42#及1、2#车库,13#及地下车库,二期7#-12#及地下车库,三期15#-21#及地下车库,二期1-55#及地下车库) |
建设单位 | 重庆象屿置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两江新区人和街道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5日 | |
一、项目概况 重庆象屿大竹林(一期1#~6#楼、8#-35#、40#-42#及1、2#车库,13#及地下车库,二期7#-12#及地下车库,三期15#-21#及地下车库,二期1-55#及地下车库)。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或建成后2年内市政管网能覆盖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商业餐饮油烟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废水与后期商业废水分别用独立管网收集,后期商业餐饮含油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经生化处理后,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管网。 (三)噪声治理。 通风机、水泵、发电机房等设置在建筑物地下层专用设备房内,采取有效噪声减缓措施。优化冷却塔等商业辅助设施的设置,采取降噪措施。 (四)固废治理。 每日由专人定时收集。项目内设置垃圾收集点,定期清污,不得造成2次污染。餐厨垃圾须按《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487 | 项目名称 | 金科亿达重庆两江健康科技新城项目一期 |
建设单位 | 重庆金科科健置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组团E标准分区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5日 | |
一、项目概况 新建E3-1/01地块2#~5#楼为工业写字楼,其中2#、4#楼为6层,3#、5#楼北楼为5层、南楼为6层,地下一层为车库。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排放及治理。 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二)噪声治理。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综合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三)废气治理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高空排放。 (四)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488 | 项目名称 | 重庆北格空气净化器总装基地 |
建设单位 | 重庆北格电器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鱼复工业园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5日 | |
一、项目概况 项目新建2栋生产厂房,设置空气净化器总装与检测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其它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年产23万台(套)民用空气净化器。本次仅对2栋厂房、办公楼、门卫房进行验收。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排放及治理。 运营期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 (二)噪声治理。 运营期优化噪声防治方案,合理安排装卸货时间,强化车辆组织管理,综合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三)废气治理 运营期备用柴油发电机组设于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内,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后高空排放。 (四)固废治理。 运营期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存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暂存;包装废物等一般固废交由回收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及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电子邮箱:cqhbljfj@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座7楼
邮编:401121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7年9月19日
附件:验收监测报告全文
标签: 综合交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