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机关笔记本电脑和禹州市中队台式电脑及桌椅(二次预中标结果

支队机关笔记本电脑和禹州市中队台式电脑及桌椅(二次预中标结果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武警许昌市支队的委托,就武警许昌市支队机关笔记本电脑采购和禹州市中队台式电脑及桌椅采购(二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武警许昌市支队机关笔记本电脑采购和禹州市中队台式电脑及桌椅采购(二次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WJ-2017-1642-A00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内容:共1个标段

名称

计量

数量

项目控制价(元)

备注

笔记本电脑

36

297700元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台式电脑

21

电脑桌椅

16

2.1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 15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完毕。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合格。

2.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9月15日 10时00分

评标地点:许昌市芙蓉大道商务中心1号楼21楼

五、结果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郑州新智光电子有限公司

报价为:人民币 2934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弘阳电子有限公司

报价为:人民币 297550.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武警许昌市支队采购办

地 址: 许昌市魏都区前进路42号

联 系 人: 军需助理 马俊龙 联系电话: ****-*******转37331

监 督 人: 纪检干事 郑恩超

联系电话: ****-*******转372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芙蓉大道商务中心1号楼21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9月20日



标签: 桌椅 台式电脑 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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