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教室设备(二期)中标结果

智慧教室设备(二期)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上杭县教育局

乙方:福州科明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3]SHHY[GK]*******的智慧教室设备(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附件1、智慧教室互动教学平台技术服务、培训计划书。附件2、设备技术参数及报价明细。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11-1教学专用仪器教学专用仪器65*******见投标文件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见投标文件上杭县教育局邱先生/139*****463福州科明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139*****122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玖万零柒佰贰拾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城区中小学;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附件2。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甲方负责组织验收(特殊情况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合组织验收)。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等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甲方应在产品安装调试并符合要求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必须对照本合同填好《上杭县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并签名、加盖单位的公章,由甲方提交给乙方。2.货物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对货物、货物质量及其它方面有异议的,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本项目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项目,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交一份合同原件到县采购办备案,同时在付款期限内由甲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到县财政局支付中心办理付款手续。(2) 货物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付95%的合同款,5%的余款于正常运行一年无质量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反悔,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5%。2.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县政府采购办协调处理,若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3. 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按成量计量),对逾期交付的货物按其价值以每日5%计付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4.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经代理机构确认后,乙方应支付该货物款10%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5. 乙方不能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升级软件,支持甲方推进设备应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5%。。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智慧教室设备技术服务内容与要求 14.1.1甲方向乙方购买智慧教室设备及其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4.1.1.1智慧教室互动教学平台软件班级软件及硬件设备65套及其技术服务,硬件设备包含:(1)学生反馈器:65个班按每班55个配;(2)老师遥控器:65个班按每班1个配;(3)实物提示机:65个班按每班1个配;(4)接收机:65个班按每班1个配;(5)携带式包装:65个班按每班1个配; 14.1.1.2 6个平板班设备及技术服务:每个班配件1台教师移动互动终端和8台学生移动互动终端,为有配备教师、学生移动互动终端且开展团队合作学习的班级免费提供团队合作学习教学活动模块使用 14.1.1.3原有IES Pro云计算学习诊断平台软件的上杭县初中和小学的客户端授权,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14.1.1.4原有ADAS云端学习诊断分析引擎软件(三年授权):针对每个学生产生一份个人专属的分析诊断报表等其他功能及其技术服务。 14.1.2乙方提供上杭县65个班每个班级每套的产品均附光盘(含软件、文字和视频使用说明书)、软件授权序列号、即时反馈系统、实物提示机驱动。提供使用的IES和ADAS均附安装盘。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上产品的各模块的功能及其技术指标,至少应达到乙方已提供的相关软件说明书中所述的功能及指标。 14.1.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应用软件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按本合同规定进行授权;乙方所提供的智慧教室互动教学平台软件系授权给甲方使用的软件,所有软件不得有使用功能上的限制。若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版权纠纷,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14.2 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4.2.1双方配合制定智慧教室互动教学平台软硬件的安装使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对象:由甲方指定的10所学校使用年级的全体教师及校园网系统管理人员或计算机教师;培训内容:智慧教室互动教学平台软硬件的安装、管理维护和使用。 14.2.2甲方负责培训组织,进行使用情况总结,提出改进建议,论证汇总后将需求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按甲方需求免费派专职人员负责培训。 14.2.3甲方负责组织项目校向乙方提供学校处室、班级、师生等数据信息。乙方负责在平台上建立班级、教师、学生等数据信息。 14.2.4乙方在指导、跟踪、督促教师应用智慧教室互动教学平台等提供优质服务,在教师外出学习、交流、展示等提供优质服务,推动项目校尽快发挥软硬件效益,形成高效课堂。 14.2.5甲方和乙方有义务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特价保密。 14.2.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14.3 售后服务、软件升级 14.3.1硬件设备免费质保期三年。免费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质保期内,若出现故障,乙方接到故障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之内到达故障现场解决问题,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货物以保证项目设备的正常运行,直至故障修复, 并负责所有保修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保修期后,终身维护,若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 14.3.2软件升级 14.3.2.1 所安装的软件(班级软件、原有IES平台、原有ADAS平台)在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乙方提供免费升级。 14.3.2.2班级软件,验收合格一年后,甲方要求对软件进行大的版本升级(如从1.x升级到3.x),升级费用为300元/套,小的版本升级(如从1.5升级到1.9)不收取任何费用,软件补丁不收费。甲方可选择跨版本升级(如直接从1.x升级到6.x),跨版本升级的升级费300元/套。 14.3.3上杭教育局需更换网络操作系统时,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原有IES平台、ADAS平台及数据迁移技术服务。 14. 4按乙方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各项基本培训(详见附件1《上杭智慧教室互动教学平台软件技术服务、培训计划书》)。 14.5乙方支持甲方推进设备应用 14.5.1无偿协助制定详细成长方案,三年内分阶段完成智慧模式的提炼,实现模范智慧学校的建设; 14.5.2每学期,无偿邀请两岸三地智慧教育专家进课堂听课、评课,辅导教师建立智慧模式; 14.5.3每学期,无偿邀请两岸三地的智慧教育专家开设讲座、培训,提升教师智慧教育水平; 14.5.4开设暑期尖子教师工作坊,无偿邀请专家开设课程,每期至少为100名尖子教师进行辅导提升,协助培养智慧种子教师,组建智慧教师团队,以点带面缩短智慧学校的成功的周期; 14.5.5每学期,无偿邀请全国优秀的智慧教师来校上课、交流,传授智慧课堂教学模式的实际操作经验; 14.5.6免费辅导智慧教师参加每年中央电化教育馆主办的“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 14.5.7免费辅导老师参加每年在浙江省举办的两岸智慧好课堂邀请赛; 14.5.8免费辅导老师参加每年台湾科技领导与教学科技发展协会主办的智慧课堂创新奖的选拔; 14.5.9协助组织本区域智慧课堂团队竞赛,展示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优秀案例,传播优秀教师智慧课堂教学模式与成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实践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 14.5.10每学期,选送智慧教师参加外区域智慧学校的教学研讨交流活动,拓展教师的视野; 14.5.11无偿派遣公司专职技术人员驻点上杭县教育局,保证各项目校巡检的常态化,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协助老师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问题。 14.6具体设备分布情况,城区初中、小学、教师进修校共11所学校65个班: 14.6.1城区初中七年级班级数(个):三中15(含录播教室1)、四中13(含多媒体教室1)、五中4。小计3所32个班 14.6.2城区小学五年级班级数(个):实小8(含分校1、报告厅1)、城东9(含分校2、多媒体教室1)、城西4、城南1、二实小3、附小3、临城中小4。小计7所32个班; 14.6.3教师进修学校培训教室1个班。 14.7 按双方约定的具体时间(以甲方下达给学校文件为准)交付,避开教学时间安装调试,以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壹份,送备案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上杭县教育局乙方:福州科明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上杭县人民路104号住所:福州台江区大利嘉城写字楼11层
单位负责人:黄从廷单位负责人:叶劲松
委托代理人:


邱启贤
委托代理人:























王杭祥
联系方法:139*****463联系方法:139*****122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账号:账号:1181 0010 0100 1151 59

签订地点:上杭县教育局


签订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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