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智能制造产业园-无人机产业园一期工程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阜阳智能制造产业园-无人机产业园一期工程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阜阳智能制造产业园-无人机产业园一期工程
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智能制造产业园-无人机产业园一期工程
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
项目编号:2017ZAJZ356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8日
资格预审日期:2017年08月28日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称:
1、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3、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和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4、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5、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审查小组成员名单:孙爱明、许良梅、胡春美、孟麒、黄娟丽
招标(采购)人名称:阜阳市颍泉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址:阜阳市颍泉区
联系人:梁曹先生、朱先生、丁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何林 联系电话:0551-6*******-***,139*****102
若申请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前台,联系电话:0551-6*******-***。
若申请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5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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