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维修改造项目中标结果

地下室维修改造项目中标结果




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地下室维修改造项目已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下室维修改造项目

成交供应商:辽宁东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叁仟元整(¥233,000.00)

竞争性谈判小组:郭鹏、宋晓鹏、刘君宏

监督人:冯力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若无异议,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宋瑞

联系电话:*******



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28日









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地下室维修改造竞争性

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下室维修改造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ASZC********149





采购人: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日期: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下室

维修改造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中心地下室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人: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下室维修改造

采购项目编号:ASZC********149

招标内容:

1.中心地下室主楼梯间地面135㎡铺设珍珠花石材,结合层厚度150mm;

2.电梯前室地面(含楼梯)41㎡拆除原有地坪,铺设大理石地面;

3.地下室走廊、空调机房、仓库等用途房间地面1667㎡,地坪做凿毛处理,107胶素水泥浆一道,C25商品砼150mm厚,表层做5mm厚金刚砂水泥浆随打磨光;

4.空调设备间及走廊地面做间距200mm的6.5钢筋双向配筋;

5.空调设备间及走廊设置300mm*150mm的排水沟48M,排水沟内侧及底部抹水泥砂浆;配备300mm*600mm排水沟篦子80套;

6.地下室因改造而涉及的防火门均需抬高100mm,重新安装;

7.正门石材台阶0.3M*0.2M*24.75M因损坏需拆除,更换条石台阶7㎡;

8.外墙底部勒脚饰面及内部保温层破损,需维修更换35㎡,重做保温拉网,刮胶刷外墙涂料。

施工期限:两个月。自2016年10月7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止

费用支付的时间及方法:费用支付方法分为三期。工程量完成一半时支付合同金额的50%;工程全部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5%;工程完成壹年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合同金额的5%作为工程保证金),中心收到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划入中标单位开户银行账户。

开标时间:2016年9月30日9时

开标地点:中心三楼380会议室

采购最高限价:25.2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经营范围中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需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制作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1.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商务标部分封面及目录;

1.2 投标函;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5投标报价表。

2.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2.1投标单位简介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B证等复印件;

2.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后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及岗位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及建造师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班子关键职位人员简历表;

(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2.3 施工组织设计:

(1)现场总平面布置、施工总进度计划(含横道图和网络图);

(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及劳动力安排计划;

(3)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技术要点及重点部位的施工方案;

(4)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工期的管理体系与技术组织措施。

2.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投标文件(尤其是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本着精简的原则,不提倡篇幅冗长、标书材料过厚等做法,投标文件中不应提供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内容。

4.无论中标与否,所有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各投标人应自行留底备档。

以上资料均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字迹清楚、工整;投标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须准备“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须分别包装,最后装于一个信袋内加以密封,所有密封处须粘贴封皮,封皮上应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在封签处须加盖公章;

(3)封皮上应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6.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四、评标办法

评标包括对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进行初步评审(即符合性评审)、详细标评审两部分,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

对本招标文件所述各项要求,在投标书中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作为必备条件。

2.商务标评审

本次谈判为两轮报价,最高限价25.2万元。

第一轮报价:参加竞争的单位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工程造价测算后总价包干的一切费用,即第一轮报价;

第二轮报价:在第一轮报价后,经评委会确认,经过评委会通过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最终报价,即第二轮报价。

二次报价金额不得超过一次报价金额。

五、中标标准

1.以二次报价最低价作为中标的标准。

2.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将被作为废标而不予评价(有重大偏差,按照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报价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七、报名方式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报名。

八、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2016年9月30日8时。(北京时间)

九、报价文件的送达

报价文件必须在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十、采购人

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

联 系人:宋瑞

联系电话:0412-*******



附件:1.编制说明

2.土建工程量清单

3.装饰工程量清单





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2016年9月22日















附件1

编 制 说 明

一、工程名称

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下室维修改造

二、招标范围

1.中心地下室主楼梯间地面135㎡铺设珍珠花石材,结合层厚度150mm;

2.电梯前室地面(含楼梯)41㎡拆除原有地坪,铺设大理石地面;

3.地下室走廊、空调机房、仓库等用途房间地面1667㎡,地坪做凿毛处理,107胶素水泥浆一道,C25商品砼150mm厚,表层做5mm厚金刚砂水泥浆随打磨光;

4.空调设备间及走廊地面做间距200mm的6.5钢筋双向配筋;

5.空调设备间及走廊设置300mm*150mm的排水沟48M,排水沟内侧及底部抹水泥砂浆;配备300mm*600mm排水沟篦子80套;

6.地下室因改造而涉及的防火门均需抬高100mm,重新安装;

7.正门石材台阶0.3M*0.2M*24.75M因损坏需拆除,更换条石台阶7㎡;

8.外墙底部勒脚饰面及内部保温层破损,需维修更换35㎡,重做保温拉网,刮胶刷外墙涂料。

三、注意事项

1.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关于<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建价发[2015]9号)取消。

2.规费有规费证,按规费证计取。没有规费证按1.8计取。

3.人工动态调整指数(2016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人工指数36%)。

四、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投标人应根据GB50500-2008《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2008版《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投标报价税金应按照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文件规定执行。费率标准应执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辽住建{2016}49号文件。

2.参照相关的施工规范及工程验收规范。

3.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五、工程类别

专业承包四类。










附件: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下室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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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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