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地方税务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编号:DGFZZC-2017-004)成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地方税务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编号:DGFZZC-2017-004)成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地方税务分局 食堂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DGFZZC-2017-004)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地方税务分局 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食堂餐饮服务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
2.项目编号:DGFZZC-2017-004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27.54天津市天联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大港迎宾街121号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食堂餐饮服务1年30万元项目需求书项目背景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地方税务分局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育梁街与学海路交口。院内工作人员110余人,为了更好的满足干部职工的用餐需求,拟定聘请专业餐饮管理公司提供餐饮服务,合同期为1年。一、项目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地方税务分局二、服务项目负责局机关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和食品制作。三、项目的具体内容(一)负责局机关食堂工作餐的制作、食品卫生的监控等日常管理工作。(二)负责派遣员工的安全教育、劳动纪律、行为规范等日常管理工作。(三)负责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四、项目合作方式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由外包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派遣员工提供相关服务,项目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按月支付服务费,依据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进行管理。五、人员配置及要求食堂餐饮工作人员5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厨师1人(持有厨师证及健康证),面点1人(持有厨师证及健康证),厨工2人(持有健康证)。保证所有人员按时到岗,确保出勤率,不得自行减少出勤人数。六、供餐服务标准早餐:每日早餐安排不少于6种小菜和咸菜、4种稀食、6种花色面食。每日必有:豆浆、牛奶、粥(每天必备品种)、大饼、各种烧饼、窝头、杂粮(蒸山药、蒸芋头、蒸胡萝卜、蒸红薯、蒸南瓜、煮玉米等)鸡蛋、肉类、4种自制小咸菜等;锅巴菜、骨汤云吞、豆腐脑、油条等特色小吃至少每周一次;逢传统节日有中国传统特色食品(如粽子、月饼、汤圆等)。早餐日常品种全部为餐厅自制。午餐: 每日午餐热菜不少于6种,其中主荤菜2种、次荤菜2种、素菜2种(根茎类、菌类、豆制品或叶菜等);主食安排米饭在内的4种以上主食;根据季节情况安排1-2种水果。七、乙方职责(一)乙方派送到甲方工作的员工必须进行相关的调查、考核和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员工资料需交甲方进行备案。(二)乙方应严格管理、教育、培训派遣到甲方的员工,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服务工作,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凡因乙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甲方将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考核标准进行处罚。(三)定期对现场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因工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和补偿责任。(四)派遣到甲方的员工必须持相应有效资质证件上岗,并要求男员工不超过50周岁、女员工不超过45周岁。必须每年安排员工进行体检,持健康证上岗。(五)员工在岗期间需统一着装,工装由乙方提供,工装的颜色、款式(经甲方同意)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做到干净整洁。(六)乙方必须与派遣到甲方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上缴保险。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员工与乙方合同期内所发生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七)如遇甲方有重要活动和相关部门检查工作等需要加班的情况,乙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保证做好相应的各项工作。(八)当甲方提出派遣员工需求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用工条件满足需求,并保证员工在一周内到位。(九)乙方应定期与甲方代表沟通,认真听取甲方提出的意见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八、员工岗位职责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员工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接受监督,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服务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具有一定的消防意识,并熟悉灭火装置及使用方法,保证灭火装置的有效性。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时须着工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男不留长发,女发不过肩。各工种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协调配合,搞好团结,除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要主动协助其他工种做好工作。1.027.5427.54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尹建梅,才英 肖学敏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王淑舜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地方税务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海海路与育梁街交口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申少东:182*****69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港东新城旭日路266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地方税务分局、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地税局食堂项目磋商文件.doc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餐饮服务 税务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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