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预中标结果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预中标结果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艺术馆的委托,就2017—2018年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项目(项目编号:[3500]HXCG[GK]*******)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0]HXCG[GK]*******
项目名称:2017—2018年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
项目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方式:137*****85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艺术馆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摄影服务 | 广州文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试行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试行本)》 | 2 | 368000元 | 736000元 | ||||||||
1 | 1-2 | 摄影服务 | 广州文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试行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试行本)》 | 2 | 368000元 | 736000元 | ||||||||
1 | 1-3 | 摄影服务 | 广州文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试行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试行本)》 | 2 | 368000元 | 736000元 | ||||||||
1 | 1-4 | 摄影服务 | 广州文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试行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试行本)》 | 2 | 368000元 | 736000元 | ||||||||
1 | 1-5 | 摄影服务 | 广州文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试行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试行本)》 | 2 | 368000元 | 736000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广州文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大院园西区705号楼中大科技园B座自编号613,614,615房 | ||||||||||||||
中标金额 | *******.00元 |
包1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摄影服务 | 福建众百传媒有限公司 | 福建众百传媒有限公司 | 2 | 329000元 | 658000元 | ||||||||
1 | 1-2 | 摄影服务 | 福建众百传媒有限公司 | 福建众百传媒有限公司 | 2 | 329000元 | 658000元 | ||||||||
1 | 1-3 | 摄影服务 | 福建众百传媒有限公司 | 福建众百传媒有限公司 | 2 | 329000元 | 658000元 | ||||||||
1 | 1-4 | 摄影服务 | 福建众百传媒有限公司 | 福建众百传媒有限公司 | 2 | 329000元 | 658000元 | ||||||||
1 | 1-5 | 摄影服务 | 福建众百传媒有限公司 | 福建众百传媒有限公司 | 2 | 329000元 | 658000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福建众百传媒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268号冠亚广场D237 | ||||||||||||||
中标金额 | *******.00元 |
包1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摄影服务 | 福建奥世传媒有限公司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试行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试行稿)》 | 2 | 330000元 | 660000元 | ||||||||
1 | 1-2 | 摄影服务 | 福建奥世传媒有限公司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试行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试行稿)》 | 2 | 330000元 | 660000元 | ||||||||
1 | 1-3 | 摄影服务 | 福建奥世传媒有限公司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试行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试行稿)》 | 2 | 330000元 | 660000元 | ||||||||
1 | 1-4 | 摄影服务 | 福建奥世传媒有限公司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试行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试行稿)》 | 2 | 330000元 | 660000元 | ||||||||
1 | 1-5 | 摄影服务 | 福建奥世传媒有限公司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试行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试行稿)》 | 2 | 330000元 | 660000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福建奥世传媒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勺园里1号1#楼附属楼3层301单元 | ||||||||||||||
中标金额 | *******.00元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洪山科技园创业中心大厦第六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翁先生137*****85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8日
中标日期:2017年09月29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包组或产品名称 | 单价(元) | 优惠率(%) |
1 | 广州文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大院园西区705号楼中大科技园B座自编号613,614,615房 | 摄影服务 | ******* | 0.000000 |
2 | 福建众百传媒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268号冠亚广场D237 | 摄影服务 | ******* | 0.000000 |
3 | 福建奥世传媒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勺园里1号1#楼附属楼3层301单元 | 摄影服务 | ******* | 0.000000 |
评审专家名单:
陈雪清,李玲,王志波,肖永华,蔡阳生,黄丹军,宋曼君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上表
六、其它补充事宜
兴地数码科技(福建)发展有限公司未携带电子CA到开标现场,其投标被拒绝;福州品正传媒有限公司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录入投标人代表姓名或签字;福建教育电视台所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不全(仅包含资产负债表),提供的资信证明未附上开户许可证;莆田市迎仙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和福建中演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未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福建映像东方传媒有限公司和福建泉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评标委员会认为该两家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其余3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根据招标文件综合评标方法和因素,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最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依次推荐3名投标人入围:1.广州文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福建众百传媒有限公司;3.福建奥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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