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湖公园渗漏治理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公示

凤凰湖公园渗漏治理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9月30日—— 2017年10月10日)


项 目 名 称

凤凰湖公园渗漏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编号

078294

招标人

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标段

(合同包)

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渝西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北京中水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人

重庆市渝西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

中标金额(元)

********.00

工商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8

组织机构代码

/

投诉受理部门

重庆市永川区水务局

联系

电话

***-********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9月30日(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30日(单位公章)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湖公园渗漏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永发改审批〔2017〕197号文、永发改审批〔2017〕299号文和重庆永川工业园区凤凰湖管委会第25期凤凰湖工业元网络办公室会议纪要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永川工业园区凤凰湖工业园内。

2.2 工程规模:凤凰湖水面面积为16.7万平方米(包含整个凤凰湖所有水域、跌水等部位的防渗),采用帷幕灌浆加引水工程的方法治理。

2.3工程投资:总投资约3000万元。

2.4工期:本项目合同总工期11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80日历天。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

2.5招标范围:该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等所有内容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具体如下:

(1)勘察设计部分: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及后期施工现场的勘察设计服务。

(2)建安部分:包括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调试(若有)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6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计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1.2资质要求:

勘察设计资质:同时具有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7〕19号《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文规定,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牵头单位为勘察设计企业,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8 日至2017年 9 29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7 年 9月 29日 14 时 30 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凤凰大道777号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1幢15-1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治理 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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