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政道路配套交通设施项目中标公告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政道路配套交通设施项目中标公告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政道路配套交通设施项目中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QSGK2017-153 | ||
一、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政道路配套交通设施项目 | ||
集中代理机构: |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08日至2017年09月15日 | 开标时间: | 2017年9月30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刊登媒体: |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 |
评标方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 ||
会议地点: |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7开标室 | ||
二、主要中标标的: | |||
标段 | 主要标的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道路交通信号灯(满屏机动车信号灯)等 | 昌达/JD400-3-CD | 127组 |
单价 | 服务要求 | ||
3,200.00 | 按照采购单位要求送货到安装地址 | ||
标段 | 主要标的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2 | 800万像素智能摄影机(尾气) | 博瑞凯诚/BKC-800W-2017-VI | 84台 |
单价 | 服务要求 | ||
10,800.00 | 按照采购单位要求送货到安装地址 | ||
三、监督部门组成: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 | |||
四、评标委员会组成: | |||
标段一: | 夏丽娟、任洪才、崔建军、由璐、徐艳飞、丁维新、杨树春(采购人) | ||
标段二: | 夏丽娟、任洪才、崔建军、由璐、徐艳飞、丁维新、杨树春(采购人) | ||
五、在监督部门监督下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供应商为(单位:元): | |||
标段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预算金额 |
1 | 烟台昌达智能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5,396,750.00 | ¥5,645,383.00 |
2 | 北京博瑞凯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800,000.00 | ¥8,963,671.64 |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
标段1 | 市政道路配套交通设施项目 | ||
采购人名称 |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人地址 | 龙沙区卜奎南大街617号 | ||
联系人 | 刘以龙 | 电话 | |
标段2 | 电子警察系统 | ||
采购人名称 |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人地址 | 龙沙区卜奎南大街617号 | ||
联系人 | 刘以龙 | 电话 | |
七、公告期限: | |||
本项目公告期: | 2017年9月30日 | ||
八、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 |||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址: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 ||
项目联系人 | 由季、仪娜 | 联系电话 | |
发布本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供应商及时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联系采购人一起到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照规定到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办理备案。 | |||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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