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法庭科技法庭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经开法庭科技法庭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受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委托,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对经开法庭科技法庭设备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JKZC2017-062

项目名称:经开法庭科技法庭设备采购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0日

定标日期:2017年09月26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链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5号和美家园2-1-1501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伍万捌仟伍佰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竞标报价表)。

评审专家名单:张松、胡琳、徐志强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

中标公告期限: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徐工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梁工****-*******

五、监督部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9日

附件:1.****************8.gif">****************5.pdf">竞标报价表.pdf

   2.****************8.gif">****************6.pdf">最终报价.pdf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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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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