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软装配饰中标结果

阻燃软装配饰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共龙岩市委党校

乙方:浙江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GK]*******的阻燃软装配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11-1窗帘及类似品窗帘及类似品1650086YD-17R58合同签订后 (40 ) 天内交货。项目经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产品免费保修期三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终身维护。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响应时间应在半小时以内,上门服务时间在24小时以内。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供应商仍需提供优质服务,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仅能收取成本费(包括零配件)。中共龙岩市委党校吴碧春/136*****885浙江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156*****113
合计:650086.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伍万零捌拾陆元整(¥650086.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合同签订后 (45 ) 天内交货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中共龙岩市委党校新校区;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完全响应业主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完全响应业主及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5%,待正常使用一年后支付剩余的5%。。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3%,凭采购单位出具的验收合格(或顺利履约)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或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无息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一直有效。

10、违约责任

项目无法及时交付使用的,每延迟一天损失补偿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损失补偿金从货款中直接扣除;延迟时间达到十五个工作日的,损失补偿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0%;延迟时间达到三十个日历天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5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2份,送备案1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中共龙岩市委党校乙方:浙江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
住所:龙岩市龙川北路8号住所:杭州下沙12号大街出口加工区yuedan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金浩浩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祁银龙
联系方法:136*****885联系方法:156*****11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景苑支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龙岩



签订日期:2017年10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软装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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