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 预中标结果
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 预中标结果
招标编号:NMGCH2017-21
赤峰市松山区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工程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赤峰市松山区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工程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主要获奖业绩 |
赤峰市松山区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工程(当铺地满族乡) | 赤峰市植黛绿化工有限公司 | 第1中标候选人 | / |
赤峰汇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第2中标候选人 | / | |
赤峰大永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第3中标候选人 | / |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主要获奖业绩 |
赤峰市松山区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工程(岗子乡) | 赤峰汇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第1中标候选人 | / |
赤峰大永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第2中标候选人 | / | |
赤峰市植黛绿化工有限公司 | 第3中标候选人 | / |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主要获奖业绩 |
赤峰市松山区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工程(夏家店乡) | 赤峰大永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第1中标候选人 | / |
赤峰汇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第2中标候选人 | / | |
赤峰市植黛绿化工有限公司 | 第3中标候选人 | / |
公示时间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1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市松山区林业局
地 址:松山区
电 话:138*****733
邮 编:024000
招 标 人:赤峰市松山区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成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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