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高速口发光字及泰山路亮化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鹤壁市高速口发光字及泰山路亮化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鹤壁市高速口发光字及泰山路亮化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鹤壁市高速口发光字及泰山路亮化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采购编号:BJHLHN-2017-337 | 批复编号:2017年60号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建设工期:15天 |
采购预算(元):372000元 | 保证金(元):7000元 |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 | 联系人(联系电话):龙先生 ********919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史女士 158*****269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鹤壁市淇滨区财政局采购办 |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老师 ********210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高速口发光字及泰山路亮化(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不允许分包; | |
1、推荐供应商名单及推荐理由: 推荐供应商名单:郑州昭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鹤壁国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两相和照明光电有限公司、鹤壁市烨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符合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 2、评审结果 成 交 人:鹤壁国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 交 价:叁拾陆万捌仟玖佰元整(¥:368900.00) 工期:13日历天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湘江东路南武夷路西)国立光电科技1号科研楼 | |
评审时间:2017年9月25日15:50(北京时间)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评标室 | |
询价小组成员:段鹏飞、郭卫疆、权 超 | |
1、 公示媒体:、《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退还保证金须知 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2.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2.2 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 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3、公告日期:2017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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