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简嘎乡简嘎学校、简嘎乡中心幼儿园建设(施工)预中标结果
镇宁自治县简嘎乡简嘎学校、简嘎乡中心幼儿园建设(施工)预中标结果
镇宁自治县简嘎乡简嘎学校、简嘎乡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县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县简嘎乡简嘎学校、简嘎乡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已于2017年9月20日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凯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33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段自强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3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遵义鸿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11元
中标工期:90天
项目负责人:方靖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1253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
中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的初步审查标准对4家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2家投标单位未通过初步评审:贵州聚安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无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贵州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以上两家做废标处理。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7年10月13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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