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空港加工区中心商务区C区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天津空港加工区中心商务区C区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单位—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办公室的委托,现对天津空港加工区中心商务区C区桩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办公室。
二、招标代理单位: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天津空港加工区中心商务区C区桩基工程。
四、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内。
五、工程概况:本工程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采用钻孔灌注桩,直径500mm,桩长约25米,约200根。
六、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桩基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
七、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资金来源:投资公司出资。
九、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的施工企业,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还须具有本年度或本项目的进津备案通知书。
十、计划工期: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12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08年12月30日,工期为21天(日历日)。
十一、质量要求: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二、报名日期:2008年11月11日至2008年11月17日(9:00-16:00,周六日除外)。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2008年11月18日下午16:00前。
十三、报名地点: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空港加工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402)
十四、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参加报名,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单位还须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十五、文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
十六、联系人:解秀秋
十七、联系电话:***-******** 传真:***-********
十八、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十九、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0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空港加工区招标站
地 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空港加工区中环西路1号205室
负 责 人:靳辉、李守明/张敏求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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