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江南城区美化提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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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江南城区美化提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1日

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CDGP-********6035
    采购人(全称):常德市鼎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江南城区美化提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2)采购计划编号:鼎财采计[2017]000474(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0(元)(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17年09月22日,完成日期:2017年11月22日。总日历天数: 62天。地点: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正确履行 4.付款: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合同在第 1次支付前组织验收简单验收√一般程序验收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7年09月20日 生效。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 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09月20日合同订立地点:常德市鼎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10.补充条款



    甲方:常德市鼎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公章)法定代表人:王磊委托代理人:孙忠慧电话:138*****096传真:乙方: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 何启辉 委托代理人:诸婉婷电话:152*****030 传真: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常德分行营业部 帐 号:****************757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 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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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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